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实施後的成效,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虽然「僱员自选安排」(即强积金半自由行)推出有助改善现行制度,惟强积金两大漏洞仍然存在,蚕食打工仔女的应有权益。工联会权益委员会(权委)副主任叶伟明、工联会立法会劳工界议员邓家彪及工友召开记者会,他们促请政府改革制度,撤销长期服务金及遣散费,与强积金僱主供款部分对沖的机制,及承担更多强积金营运及监管责任。
叶伟明表示,老闆常说在商言商,往往以成本作为决策的主要因素。现有法例下容许僱主将长期服务金及遣散费,与强积金僱主供款部分对沖,变相让僱主以低成本解僱工友,此举实增加工友被解僱或裁员的风险。
阿儿为公司工作接近九年,遭到公司解僱。阿儿虽获公司以劳工法例计算,补偿约13万元作为长期服务金,但强积金僱主供款部分已佔有12万元。故最终僱主只须付出1万元解僱了这位工友。由此可见,成本低往往是公司解僱不合心意员工的诱因,反之如果要僱主真金白银拿出13万元,其结果可能有异。
邓家彪亦表示,有研究指出,香港强积金的平均基金开支比率为1.74%,当中约0.75%用於行政开支,远高於智利、英国、澳洲及实施类似退休计劃国家的基金收费。另外,全港有近530隻强积金之多,令市场管理效率成疑。基金的收费与回报率并不挂钩,根据消委会的研究,市场上有159隻基金,在过去五年的平均年度回报录得负数,英、美国家的退休基金平均回报率均超越香港。
另一事主阿君,强积金近四年亦只赚得1,100元,平均回报率仅是0.58%。从此个案显示,强积金供款所赚取的累算权益,明显远低於通胀率。七除八扣後,事主实际所得的累积结馀是「名赚实蚀」。
邓家彪表示「强积金半自由行」的僱主供款维持不变。对於僱主来说,在挑选的强积金计劃时,倾向聘用其主要往来银行。至於对强积金的收费如何,都不是僱主的主要考虑,继而影响僱员的利益。因此,积金局应尽快立例,制订总收费上限,以守护工友的血汗钱。
叶伟明表示在现有强积金制度下,工友对於强积金累算权益,能否支付工友的退休生活已构成疑问,希望政府尽快堵塞漏洞。
权委提出以下建议:
- 政府应取消强积金与长期服务金及遣散费的对沖机制
- 政府应就强积金总收费订上限,并以实际收费列明,避免收费过高
- 政府应设立公共基金,以改善基金回报
- 要求政府将基金收费与表现挂钩
- 裁汰及精简表现不理想、资产额低的基金
- 改革现时积金局的资讯平台,如设立基金资料库,让僱员可选择最适合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