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会联合会妇女事务委员会(工联会妇委)一直关注妇女就业需要及权益的议题。多年来积极透过不同的渠道,促请政府加强对妇女权益的保障。於妇女节前夕(3月7日),工联会妇委主任梁颂恩连同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及郭伟强於中环戏院里发起签名行动。促请政府修订现行落後的《僱佣条例》,防止女性僱员因怀孕而受到剥削及歧视。根据《僱佣条例》第6章「生育保障」的内容,现在女性僱员的产假薪酬只有平均工资的五分之四。工联会妇委促请政府尽快落实《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性别主流化」的原则,回应在职女性的迫切诉求,尽快修订现行《僱佣条例》,把五分之四的产假薪酬增加至「全薪」,保障女性权益免被剥削。
工联会妇委主任梁颂恩指出,妇女怀孕是天职,是社会的职能,在香港社会正面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出生率偏低的情况下,政府一直鼓励市民生育,但相应的政策配套严重不足。妇女本身的家庭岗位责任繁重,加上社会贫富悬殊加剧,令更多低收入家庭的妇女加入劳动市场。但当就业权益被剥夺时,她们大多亦只能哑忍,不懂争取。因此,政府应有政策保障妇女权益,特别是在女性怀孕期间,不应受到较差的对待,例如:扣减工资、降职、解僱等「歧视」行为。
刚成为人父的立法会议员郭伟强完全认同生育是女性的天职,不应该因为生育而被减薪的。更提及工联会妇委其实在1990年已经开始向政府争取「全薪产假」,直至今天仍然努力向政府争取「全薪产假」。同时,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指出现时公务员是享有全薪产假的,她表示会和郭伟强议员一同协助工联会妇委把有关议题带入立法会,全力协助争取尽快修订现行《僱佣条例》争取全薪产假。
工联会妇委强烈要求政府落实以下政策:
1. 修订现行《僱佣条例》,产假薪酬增加至「全薪」;
2. 按国际劳工组织《生育保障公约》建议,延长法定产假周数至14周;
3. 设立「产後工作保障期」至产假後6个月,以确保产後僱员不会被无理解僱,以便调节身体、心理及家庭环境的变化;
4. 修订有关产前检查规定,产检「到诊纸」亦可申请有薪假;
5. 落实男士有薪侍产假一年一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