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会联合会妇女事务委员会(工联妇委)一直关注「妇女就业需要及权益」的议题。多年来积极透过不同渠道,促请政府全面落实男士有薪侍产假政策。工联妇委主任梁颂恩、服务业总工会副主席禤慧娴、香港I.T.人协会主席彭兆威、空运货站职工会副主席叶以勒等出席立法会《2014年僱佣(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发表对修订条例的意见。对於条例草案终於提交立法会进行二读,工联妇委表示欢迎。不过,我们认为政府建议侍产假只有最多3天及五分之四的薪酬,实在非常不足。现时公务员享有5天全薪侍产假,与政府建议的修例内容有颇大落差。对於有关政策未能一视同仁,工联妇委感到十分遗憾。
工联妇委认为,3天的侍产假及五分之四的薪酬只是一个开始及法定的最低要求。我们要求政府须在侍产假实施一年後,依照实际情况进行检讨,逐步提升侍产假的日数及薪酬与公务员一致(即5天全薪侍产假),以满足需要照顾初生子女及伴侣的实际需要。
除了侍产假外,工联妇委认为本港现时的《僱佣条例》内容远远落後於邻近国家/地区。条例对於家庭友善政策推动不足,亦没有充分保障女性僱员权益。适逢母亲节前夕,我们同时发起请愿行动,要求政府借此修订《僱僱条例》的契机,重新检视现时脱节的条例内容,提升对女性僱员及其家庭的保障,改善僱员的生活质素,有助提升工作效率及释放劳动力,有关建议包括:
- 修订现行《僱佣条例》,产假薪酬增加至「全薪」;
- 按国际劳工组织《生育保障公约》建议,延长法定产假周数与国际接轨;
- 设立「产後工作保障期」至产假後6个月,以确保产後僱员不会被无理解僱,以便调节身体、心理及家庭环境的变化;
- 修订有关产前检查规定,产检「到诊纸」亦可申请有薪假;
- 尽快订立标準工时,推行弹性及符合行业实况的工时及补偿机制,让僱员的工作及生活可以双平衡;
- 做好最低工资每年检讨工作及加快标準工时立法程序,并针对《僱佣条例》的连续性合约,俗称「4.18」的漏洞进行修订,保障女性僱员免受零散工作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