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準工时委员会今天召开会议,工联会权益委员会 (工联会权委) 认为,政府顾问将标準工时劃分成27种组合,只可以用於分析,但不能以此为标準。否则对广大打工仔十分不公平,他质疑政府顾问是否理解香港各行各业的工时情况,单单以薪金劃分,会否过份草率。
工联会权委主任唐赓尧认为,标準工时委员会早前已作调查报告,调查了不同行业的工作时间长度,委员会应该考虑各行各业的实际情况去制定标準工时,而非单单粗略地以工人薪金劃分,「人工较高的工友就唔需要标準工时吗,人工高的工友就没有加班吗?」,他举例,曾有驾驶旅遊巴的司机虽然人工较高,但他们每日工作接近16至17小时,旺季时工作时间会更多。所以因应各行业实际情况去制定标準工时,对整个劳工市场生态及对整个社会及家庭和谐都有正面而良好的作用。
另一方面,他唿吁僱主们不要再将打工仔妖魔化了,「没有员工,就没有公司,只有老闆一个人,可以顶得起吗?」他表示商界时常指员工太多福利会增加成本,经营困难,但事实上成本很大机会来自铺租、货品及原料等因素,「我地讲到口水乾了,唔好再认为员工係负累,动不动就将员工打成妖魔鬼怪,对他们的权益睇成刀山油镬,离远见到都想走!」
工联会权委强烈重申对标準工时的建议
- 政府必须订立标準工时立法,设定每天工作8小时
- 每周标準工作时间为44小时
- 超时工作「补水」应不少於1.5倍或以假期作出补偿,僱员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 於订立标準工时之际,不会改变以月薪计算工资的模式,以免影响原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