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权益委员会(权委)主任周联侨、副主任叶伟明及多名权委代表,联同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今天在立法会门外发起请愿行动,促请政府尽快推行有关标準工时的谘询,加快进入立法程序。同时要求检讨和修订《僱佣条例》中的连续性合约(俗称「418」)的漏洞,保障广大劳工的权益。
周联侨表示,权委早於2005年已向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提交《改善本港兼职僱员权益意见书》,提出有关保障非连续性合约僱员的建议,惟政府一直未有正视问题。根据《僱佣条例》,非连续性合约僱员未能享有有薪假期、年假、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等福利待遇。
他指出,政府可参考外国例子,如新加坡将兼职僱员定义为每星期工作三十小时以下,列明其能与全职工人享有相同的权益;或美国亦规定,兼职员工可根据工时按比例享有福利,得到公平而合理的保障。
叶伟明亦认为,随着香港社会和经济转型,劳动市场的僱用模式已变得多元化。不少无良僱主利用漏洞,中断僱员的连续性合约,藉以逃避法例责任。
权委希望政府正视劳工诉求,并建议政府渐进式改革《僱佣条例》,堵塞连续性合约的漏洞,保障兼职僱员。包括︰
- 将「418」改为「4072」,即每月工作达七十二小时可视为连续性受僱,可享劳工法例的保障,及每月工作七十二小时以下的兼职僱员按比例获得劳工福利;
- 长远取消《僱佣条例》中有关连续性合约规定,凡涉及僱佣关係,僱员即可享条例中的保障及福利;
- 尽快落实标準工时,开展广泛谘询和研究可行方案,创造更优质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