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工联谘询服务中心(中山中心)今日(9月4日)成功协助77岁港人刘婆婆到中山市港口镇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刘婆婆成功购买后,日后便可以与内地居民同样享受住院报销。
中央政府在2020年1月1日起公佈实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但由于文件出台到地方落实需要一定时间,所以中山中心一直密切关注落实时间,并在接到可以申请办理的消息时立即通知在中山居住的港人。
刘婆婆移居内地已有20年,以往在香港有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但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商业医疗保险已拒绝受理。当得知可在内地购买医保的消息时,刘婆婆十分开心,并在中山中心的协助下成功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日后不需再担心因病入院而花费高额的医疗费用。刘婆婆表示,医保的开放购买保障了港人在内地的生活,非常感谢工联会一直以来为港人争取权益。
注意:在中山市办理医保后,在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需带新的居住证重新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医保,以免影响医疗保障。
香港居民医保办理流程:
1、提供中山市居住证、中山市居住证开户银行原件及复印件
2、到中山市各镇区的社保局填写申请表
3、每月1-24日办理,25-31日进行扣费
4、成功扣费后、次月到银行办理社保卡
广州中心:020-8339 0648
深圳中心:0755-8222 0098
东莞中心:0769-2223 0320
惠州中心:0752-2202 123
中山中心:0760-8575 1383
福建中心:0592-5091 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