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工联谘询服务中心(中山中心)7月5日收到覃氏夫妇赠送的锦旗,感谢中山中心协助解决其儿子入读中山市公立学校所遇到的问题。
事由:港人覃太準备为其儿子报读中山市公立学校时,学校声称根据「中山市港澳居民子女申请入学」规定,家长需提交学校所在区域的房产证,以及工作证明等文件,才能办理子儿的入学申请。由於覃太本人在中山市其他区域工作,无法符合这个规定,於是,覃太经朋友介绍下向中山中心求助。
中山中心5月底接获该求助後,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了解详情,得悉香港居民的子女如需申请入读中山市公立学校,必需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是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拥有物业,第二是法定监护人出具在中山市工作证明文件或者在中山市参保的证明等资料。
中山中心於是向覃太儿子申请入读学校的中山市西区教育局反映情况,得到教育局的重视。经研究後,教育局同意接受覃太提交的相关申请,并按规定分配学位予其儿子。
覃氏夫妇得知消息後非常开心,专程到中山中心致送锦旗,感谢中山中心尽心尽力为港人服务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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