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联谘询服务中心(东莞中心)协助港人卢先生家人向东莞市凤岗镇某村委会追讨已付的租地款项,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终成功连本带息取回款项,涉及金额达400万元人民币。卢家代表於今日到访工联会致送纪念品,感谢东莞中心的协助,由工联会副会长梁富华(上图左二)接受。
卢先生在1992年初与东莞市凤岗镇某村委会订立《土地有偿使用协议书》,协议规定他有偿使用村内约20万平方米地皮,为期50年,总租金约840万元人民币,他先付130万元。按照协议规定,村委会应立即将该幅土地平整,并在半年内为卢先生办妥土地使用证。不过村委会未如期平整,亦未办妥土地使用证。
为表示投资诚意,卢先生於1993年继续按协议缴付100万元人民币,另再於1994年支付50万元人民币,即卢先生先後向村委会合共缴交约280万元人民币。然而村委会一再违约,卢先生被迫停止继续注资。
卢先生於2002年不幸病逝,有人更加迴避这宗土地租用纠纷。朱女士(卢太)遂提出退还注资款额,由於朱女士(上图左五)遗失其中150万元的收据,村委会不予承认,只同意退还130万元。
朱女士先後委託律师所追讨,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惜均未获妥善解决。及後向东莞中心求助。东莞中心与东莞市总工会和凤岗镇工会联繫,与村委会商谈调解,锲而不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调解,村委会终於同意连本带息向卢家作出400万元人民币补偿,令这宗长达15年的土地有偿使用纠纷案获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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