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與各屬會連月來就政府發表的《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諮詢文件)積極參與討論。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聯同副理事長、立法會議員潘佩璆、副理事長彭港祥,以及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和葉偉明,於今日向署理政務司司長林瑞麟遞交意見書。工聯會贊同組成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四大界別,應按比例增加人數,但不應超過1200人,其中由宗教、社會服務及勞工界代表組成的第三界別,新增選委應為勞工界人士;行政長官候選人應維持需要獲選委會8分之1提名,並取得每個界別一定比例委員的支持;立法會議席數目亦應增加至70席,功能界別與地區直選各增5席。
政府去年11月18日發表《諮詢文件》並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工聯會認為,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必須按照《基本法》和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簡稱《決定》)的規定;政制必須按香港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均衡參與的原則才能達至《基本法》所規定的普選目標;工聯會期望香港社會能基於理性、負責,包容的精神進行討論,達成共識,使政制得以向前發展,不要再原地踏步。
自《諮詢文件》進行公眾諮詢以來,工聯會各屬會積極組織、參與了各大小諮詢會,並表達了意見和建議,也參與了「支持政改向前走大聯盟」的簽名行動;在工聯會的理事會上也作了充分的討論,綜合各工會,以至廣大會員及市民的意見,工聯會認為,香港大多數市民都希望社會各界能凝聚共識,縮短歧見,著眼大局,促使立法會能夠通過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的修改議案,推動政制進一步向前發展。
歸納上述諮詢工作及行動的成果,工聯會就《諮詢文件》提出建議如下:
I. 2012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1. 選舉委員會委員人數增加至不超過1,200人
《諮詢文件》建議,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人數增加至不超過1,200人。工聯會認為,選舉委員會委員人數的增加,可吸納更多社會上具代表性人士參與選舉行政長官,增加了選舉委員會的民主成份;而其增加額度適中,符合循序漸進原則,較易得到社會各界接納,亦有利作為日後普選行政長官時的提名委員會組成的參照。
2. 選舉委員會的構成應增加勞工界別成分
選舉委員會現時由四大界別組成,有廣泛代表性,在符合均衡參與的原則下,政府建議四大界別同比例增加選舉委員會委員名額是適當的;唯其中第三界別的新增名額,應將其增加到勞工界,以反映、照顧佔本港總人口達一半比例的勞動人口(約360多萬)的利益。至於第四界別的新增名額,可將其中一半分配給區議員,以增加市民的參與度。工聯會認同區議會在選舉委員會的代表,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委任區議員不參與互選的安排。
3. 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安排
在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安排方面,工聯會支持維持目前選舉委員會總人數八分之一的提名門檻。但為體現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廣泛認受性,八分之一的提名人中的四大界別應分別最少佔有20%的比例。
II. 2012年立法會產生辦法
1. 立法會議席數目的增加
工聯會贊成立法會議席數目增加至70席,而根據《決定》規定,其中地區直選與功能界別議席應各佔一半比例,即各佔35席。這樣既合乎香港實際情況,也可擴大民主成分。
2. 新增功能界別議席,由民選區議員中選舉產生
工聯會同意,5個新增功能界別議席及原來的1個區議會議席,全數由民選區議員透過選舉產生,委任區議員不參與選舉。工聯會認為,這一安排能進一步提高立法會組成的民主成分和增加立法會的代表性。
3. 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
《決定》規定「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立法會的選舉,不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是考慮到要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實現均衡參與;而功能界別的選舉,是根據社會由不同功能界別組成的特性而設置,各功能界別從業人數多寡不一,但作為社會構成部分,同樣重要。現行功能界別的安排比較合理且運作有效,體現了均衡參與原則和實際情況,所以工聯會認為其選民基礎暫時不宜改動,以免影響現時的平衡狀態。但長遠而言,功能界別應逐步擴大選民基礎,最終達至普及而均衡的參與。
工聯會認為2012年政制向前發展,對香港政制未來邁向普選,起著關鍵的基礎作用;政制發展貴乎按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工聯會呼籲各界,切勿重蹈2005年推翻政改方案、令香港政制發展停滯不前的覆轍;期望社會各界互諒互讓,凝聚共識,推進政制發展,共創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