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权益委员会(工联权委)连同立法会议员陆颂雄今日(6月10日)到政府总部向劳工及福利局请愿,批评政府现行措施未能解决政府服务外判政策所制造的贫穷劳工问题,促请政府必须带头取消外判,以政府长期职位代替,保障基层员工享有合理工资,以身作则带动商界一起善待员工。
工联权委委员丘燿诚说,目前政府外判工大多集中于食环署、康文署、房屋署以及政府产业署四个部门,外判工种则以清洁及保安为主。为改善政府外判工工资过低问题,政府于2019年4月推出招标新措施,主要包括调整标书技术及价格因素评分比例,由「三七比」改为「五五比」,以及规定工资水平在技术评分所佔比重不可低于25%。然而目前政府外判制度仍然制造大批贫穷劳工,当中接近25%政府外判工的时薪工资只有41元或以下,属于全港僱员「最低时薪5%」的组別。
丘燿诚指出,根据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资料显示,2019年4月至11月期间政府批出5,978份合约,接近25%(即24.2%)的政府外判工的时薪工资只有41元或以下,属于全港僱员「最低时薪5%」的组別,反映大部份承办商虽然不是以最低工资时薪僱用工人,但出价仍然只肯贴近最低工资水平,导致政府外判工只能赚取稍高于时薪37.5元的最低工资金额。
事实上,政府统计处《2019年工资及薪金总额按季统计报告》中显示,三更制保安员的平均月薪已达12,393元,政府二级工人的起薪点更有13,730元月薪,一般政府外判工绝难有此「市场工资」。更重要的是,政府外判合约大多2至3年的服务合约,当合约一到期,外判工的年资随即中断,儘管工友可能服务同一承办商数多年,但在年资中断下,不单难以累积年假,薪金亦无法随着年资增加而有所调升,工作及生活质素永远不能改善,故此,政府外判制度可说是制造贫穷劳工的主要元兇之一。
工联权委促请政府:
- 必须带头取消外判制,避免政府剥削工人;
- 待所有政府外判合约到期后必须停止再外判,改以政府长期职位代替,保障基层员工享有合理工资;及
- 如因实际问题未能即时停止所有政府外判,在过渡期内新招标合约的技术因素及价格因素评分比重必须改为「七三比」(即技术因素增至七成,价格因素降至三成),同时以不低于行业工资中位数的薪酬水平聘请政府外判工。
按每小时工资划分的政府外判工人数百比分(2019年4至11月)
每小时工资 |
政府外判工人数百分比 |
37.5元 (法定最低工资) |
0.2% |
38.5元或以下 |
6.3% |
39.5元或以下 |
11.6% |
40.5元或以下 (属于全港「每小时工资分布」中最低时薪的5%类別) |
24.2%
|
41.5元或以下 |
25.3% |
42.5元或以下 |
26.3% |
43.5元或以下 |
40.2% |
44.5元或以下 |
49.2% |
45.5元或以下 |
51.8% |
46.5元或以下 |
56.8% |
47.5元或以下 (月薪最高不多于9,880元) |
68.0%
|
37.5元至47.6元或以上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