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下称工联会权委)一向认为政府必须正视公众假与法定假,两种假期制度存在的不公平问题。故工联会由2015年9月开始,透过不同形式收集市民签名,及发起市民向劳工及福利局(下称劳福局)发出电邮,要求统一公众法定假17日,至今合共收集二万五千多名市民支持。故工联会权委今日组织50多人到政府总部递交市民签名及请愿信,要求政府尽快立法,将復活节、佛诞及圣诞节翌日列为法定假期,以令公众及法定假劃一17日。
工联会由2015年9月开始,透过各工会、地区服务处等进行签名行动,并於10月份发起一人一电邮行动,向劳福局局长表达要求「统一公众法定假17日」。而工联会权委又与工会於10月至11月期间,到全港不同地点派发宣传单张及收集街头签名。截至2015年11月16日工联会合共收集二万五千六百九十三名市民签名,及向政府发出电邮要求统一公众法定假17日。
翻查歷史,香港公众假期订立源於英国在19世纪所订立的《1871年银行假期令》,当时英国政府是想透过这法令让银行业务停止运作,从而暂停商业交易,令整个社会都可以享用假期。由此可见,市民大众能否享有假期,多休息改善生活质素,主要视乎政府的决心。如果政府想让大众市民改善生活,总有切实可行的方法实施。
另外,香港公众假期始於1875年订立,而当时已订明9个假日。反观法定假则始於1961年,当时亦只订明了6天。故有关不公平性的存在,已经由1875年延伸至2015年的今日,合共有140年。工联会权委认为同是打工仔女,因工作岗位不同而受不同假期待遇,绝对是人为而製造的不公!
权委认为政府不应莫视80多万只放取12天法定假工友的福祉,故必须尽快立法统一公众法定假17日,让全港打工仔女获相同假期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