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本港交通运输业代表日前往深圳,与深圳巿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官员举行工作会议,并就交通灯号的设计和管理、疏导交通等方面的问题交换了意见。这次活动召集人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主席李永生在记者会上表示,透过这次访问,代表了解到深圳巿在交通灯号设计和管理、处理交通事故及解决交通挤塞等方面问题累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其中不少地方是颇值得香港借鑑的。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幾个方面:
- 加设绿色交通灯闪动功能:深圳巿中心区加设绿色交通灯闪动的功能,每次为时三秒。这种做法的好处是,除了可以避免交通灯讯息不配对的问题,而且还有能向驾驶者提供较多的交通灯转换讯息和不会增加额外财政负担的优点。
- 摄录机代替人手执法:目前深圳在全巿的599个交通路口裏装置了816个摄录机,用来监测路面的实际运作。由於得到这些仪器的帮助,使深圳巿不但能够减省警察的人手和降低他们的工作压力,而且形成一个非现场执法的工作方式。目前,深圳巿已经有56%的执法和检控违反交通条例的工作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由於道路摄录机能够提供一个客观的标準,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驾驶者与执法人员之间的不必要争拗。
- 制定评定冲红灯的标準:目前深圳巿交通灯在由黄色转为红色时会有三秒的时间外,监测道路情况的摄录机也会在两秒後才进行拍摄。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便制定了一个客观标準用来评定驾驶者是否有冲红灯的行为。
- 按实际情况处理记分制度:目前深圳巿实施的是被非现场执法检控的司机只会被判处500元人民币的罚款,但不会被记分。主要原因是摄录机只是拍摄到车辆的外型和车牌,但是未能清楚地显示出究竟谁是驾驶者。另外,由於同一部车辆可能会由多名司机驾驶,因此增加查证上的困难和时间。
- 合理处理记分的制度:深圳巿现行的记分制度是採取按年计算的。司机在一年内被记满12分便被吊销驾驶执照和重新考牌。如果司机一年内没有被记满12分,他在该年内的所有记分会在翌年取消。在这种情况下,职业司机在从事驾驶工作时的心理压力便会有所减低,这对减少发生交通事故也会有一定的帮助。
- 深化宣传教育工作:深圳巿交通管理部门目前已经设立了一项资料管理和核查制度,并在发现某些车种发生冲红灯或违反交通条例的数字有所上升时,就会透过当地的团体或企业,如社区服务中心、学校、工厂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驾驶这些车种的司机提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