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勞服中心)早前收到(服務業)會員盧先生的感謝信,感謝勞服中心協助他成功與原本堅拒和解或賠償的受僱公司達成和解,成功追討回約滿酬金。
盧生是一名公共屋邨清潔工,受僱於外判物業管理公司,入職時,盧生與僱主簽署政府外判標準合約,合約列明受僱滿12個月會有約滿酬金。及後因良好表現,公司將他晉升為管工。但盧先生工作的公司一直拖欠約滿酬金,半年前盧生辭職向公司追回三年來的約滿酬金。其公司則表示升職後沒有約滿酬金,但盧先生表示從未獲悉,雖多次與公司溝通仍不果,遂向工聯會勞服中心求助。
勞服中心職員了解盧生的情況後,向他提供專業意見、積極協調和協助盧生準備合適的資料。案件轉到勞資審裁處後,中心職員亦多次陪伴盧生到庭應訊。通過提交的關鍵合適材料,最終促成工友與公司達成和解。盧先生向勞服中心所提供的專業服務幫助”點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