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文化區一工地於本月24日發生奪命工業意外,兩名工人在地下管道內,疑吸入沼氣昏迷,獲救送院後證實不治,事件再引起社會對職業安全的關注,因此,工聯職安健協會、香港建造業總工會與及香港鐵路工會聯合會於9月26日上午約見勞工處助理處長,反映意見,並於會後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工處盡快徹查意外成因,並對現時地盤安全管理制度作出深入檢討,保障工友的生命安全。
工聯職安健協會主席林淑儀表示,對於日前的嚴重工業意外,深表遺憾及哀痛,並向死者家屬及傷者致以深切慰問。亦對最近一星期內接連發生3宗工業意外,導致三死兩傷,表示關注,並促請政府必需敦促港鐵公司即時對此事件進行全面調查,亦應即時巡查該承辦商在港鐵管轄範圍內的所有工程項目,以確保履行安全責任,同時要求對現時的地盤安全管理制度作出深入檢討。
工聯職安健協會副主席葉偉明表示,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 59 章),僱主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量確保其在工業經營中僱用的所有的人健康及工作安全。根據《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 59I 章),僱主必須委任一個符合資格的人士,對各項工序進行危害辨認及風險評估,並妥善作出防止意外發生的安全措施,確保工人安全。而於本次意外中,鐵路公司及承判商明顯監管不善,在全員離場時,完全沒有注意到工友仍留在工地,並將其門鎖上,突顯是嚴重的疏忽。同時亦反映出於本年初修訂,經循可公訴程序定罪的最高罰款調升至1,000萬元、監禁2年的職安健條例,根本起不到阻嚇作用。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平表示,按照《密閉空間規例》的工作守則規定,負責密閉空間的東主或承建商確保所有根據密閉空間規例第 7 條的安全措施已經實施;在工人進入密閉空間前,發出證明書,述明已採取所有需要的安全預防措施及工人可安全地逗留在該密閉空間的時限;而且確保除核准工人外,並無其他工人進入該密閉空間或在其內工作;並且確保有人駐於該密閉空間外,以與密閉空間內的工人保持聯絡。同時,地盤的《安全管理制度》中亦列明僱主有必要為僱員的工作環境做風險評估,確保工作環境安全。
工聯職安健協會顧問及立法會議員郭偉强表示,事次意外涉及的東主及承辦商仍然未就事件交代意外經過,揭示了分判制度的缺點,外判服務往往意味著連同將工人的安全及責任分判出去,以Mirror事件為例,當意外發生後,主辦單位及各承辦商紛紛發表聲明,表示公司與意外成因無關,被指互相推卸責任,希望政府能進一步對分判制度作出檢討,同時盡快調查事故原因,向大眾公開意外事件的詳細調查報告。最後,希望勞工處能汲取意外的教訓,盡快檢討自身監管及執法上漏洞,從速修補不足之處,切實加強監管巡查工作,在未來必須避免同類事故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