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勞工服務中心(下稱中心)發現不少打工仔女在持續被老闆欠薪的情況下,仍願意繼續留於公司工作,而其中一個個案總申索額更達至$3,370,000。故今日中心召開記者會,希望提醒打工仔女應設職場欠薪警戒線,而警戒線可參考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下稱破欠基金)欠薪特惠款項$36,000作為指標。故當打工仔女不幸被老闆拖欠薪金接近$36,000時,中心建議必須認真地考慮公司及個人的前途問題。
欠薪項目持續是申索首位
勞工服務中心執行幹事陳家慧表示,在過去一年中心協助申索額最高項目為欠薪,共協助151名工友,涉及金額為$2,371,057。第二位為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及終止僱傭金的解僱補償,共協助36名工友,涉及金額為$1,454,501。第三位為休息日,共協助8名工友,涉及金額$604,567。第四位為代通知金,共協助63名工友,涉及金額$594,086.67。第五位為法定假日,共協助22名工友,涉及金額$ 554,082.92。
有關中心協助打工仔女追討多個解僱補償項目之中,尤以欠薪項目持續多年,成為中心追討項目的第一位。而中心在協助追討欠薪個案當中,發現有不少欠薪的打工仔女,因缺乏設職場欠薪警戒線概念,以致欠薪竟有六十多萬元,有的甚至達百多萬元的情況。然而,被拖欠薪金的打工仔女,不單是基層員工,更包括公司管理層如經理、雜誌編輯等,而被拖欠薪金時間最長更超過兩年。
參考$36,000作職場警戒線指標
勞工服務中心總幹事關勝傑表示,曾協助處理一宗個案,事主是一名銷售員,他持續地被公司拖欠薪金超過一年,而最終被公司拖欠薪金及假期工資,合共$3,370,000。雖然事主在中心協助下,先在勞資審裁處獲判60多萬欠薪,惟餘下的$2,700,000卻因公司清盤,最終未能取回。
然而,以上並非單一個案,而被拖欠薪金的事主普遍會出現類似的共通點,當中包括擔心離開公司後,僱主就不會發放欠薪,而每當欠薪金額越大及拖欠時間越長,恐懼感與無力感更會陪增,以致更不敢辭職。故中心建議打工仔女應以破欠基金欠薪特惠款項上限$36,000,作為警戒線參考指標,如打工仔女不幸持續被僱主欠薪時,應認真思考公司及個人的前途問題。如有需要可引用僱傭條例第10A條,以欠薪超過一個月視為被公司變相解僱,而無須給予公司通知期而即時離職,避免泥足深陷。
再者,中心又提醒不幸遇上被拖欠薪金的打工仔女,在未正式離職前,盡可能搜集足夠文件及資料,以預備日後向僱主進行申索或向勞工處申請破欠基金之用。而根據中心職員過去處理個案經驗,法庭及破欠基金有機會接受的文件資料,當中包括僱傭合約、出糧記錄(糧單、稅單、強積金)、出勤記錄(工卡)、公司發出之信件如升職信或嘉許信,有時更會接受Whatsapp記錄以引證僱主欠薪情況。
建議勞工處應加快展開申請破欠基金程序
最後,中心建議勞工處,將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程序縮短。現在被欠薪打工仔女,需要成功入稟強制清盤後,才可以正式展開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程序。中心建議勞工處,如僱主願意在勞資關係科召開調解會中,願意承認責任並填上「無能力支付薪金聲明」時,便應立即開展申請程序,以協助被欠薪打工仔女縮減6至10星期的申請時間,以儘快獲得特惠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