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爭取退休保障的歷程 工聯會爭取設立退休保障制度,可以由1980年代講起,因為我們見到許多長者,勞碌了一世,到年老時失去了工作能力,沒有退休保障,晚境困苦。我們希望見到老有所養,讓長者可以過有尊嚴的退休生活,所以一直以來努力不懈爭取設立退休保障制度。
到1992年,工聯會正式提出「退休保障綜合方案」,方案有全民性的退休金,即「社會保險」,同時又有私人供款性質的強制性公積金制度。
到2000年,政府選擇性地只訂立強積金制度,但流弊叢叢;現有的長者、家庭主婦、長期病患者,以及低收入士都不能受惠。
到2013年,工聯會更新了「退休保障綜合方案」,一方面要求改革強積金制度,另一方面敦促政府推行全民受惠的社會保險。 |
人口老化的挑戰
香港是一個逐漸邁向人口老化的社會,預計2064年,我們65歲以上的長者人口更會增加至258萬以上。
換句話說,2016年,每4個人供養1個長者;到2064年,就變成每1.5個人供養1個長者。
如果沒有全民性的退休保障制度,政府在長者綜援、生果金和長者生活津貼等的開支,同樣會非常沉重。因此工聯會建議設立「退休保障綜合方案」。
綜合退休保障方案的建議內容
(按以下圖片,打開大圖)
方案特點
特點 |
好處 |
減輕家人負擔 |
即時減輕供養父母、祖父母的負擔 |
與強積金並行 |
強積金制度之外,推行全民受惠的「社會保險」 |
全民可享 |
長者、家庭主婦、長期病患者等皆可享保障 |
長者即時領取 |
65歲或以上長者每月領取$3,500 |
三方共同供款 |
勞、資、官三方均作供款,各方參與,人人受益 |
具可持續性 |
方案可持續運作,跨越人口老化高峰期,至2064年仍有盈餘 |
市民負擔輕 |
打工仔及僱主實質供款只增+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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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綜合退休保障方案」建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