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委、青委向影視處投訴《壹本便利》侵犯私隱
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及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會)超過20名代表今日下午前往影視及娛樂事務處請願,投訴《壹本便利》刊登偷拍更衣照不道德,促請《壹本便利》對受害人作出公開道歉,特區政府與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應對雜誌作出嚴懲,杜絕歪風。
請願代表高舉「女性尊嚴 不容踐踏」、「雜誌要自律 尊嚴需維護」、「教育新一代 傳媒要做好」的手舉板,呼籲市民罷買今期刊登偷拍更衣照片的《壹本便利》,抗禦不良風氣入侵社會。代表更將一幅象徵今期《壹本便利》的模型放在地上踐踏,以回應該模誌肆意踐踏女性尊嚴,抵制不良刊物以免荼毒下一代。
行動發言人林錦儀及陸頌雄表示尊重新聞自由,亦應該維護市民大眾的知情權,但絕不應將「偷拍他人更衣」事件混為一談,因為偷拍更衣行為除對事主造成極大傷害及困擾外,所引伸的不良文化對社會風氣更是禍害深遠。而該雜誌將有關內容圖文並茂作大篇幅地刊登,如同將不正當行為合理化,肆意踐踏社會的道德界線,令界線愈移愈後。委員會十分擔心青少年閱讀這些雜誌,會被當中錯誤的個人私隱概念和不良風氣所誤導,助長偷窺、偷拍之歪風。兩個委員會提出下列建議:
1. 從速調查事件,對《壹本便利》涉嫌作出不道德偷拍藝人私隱的行為予以懲處;
2. 傳媒機構應加強內部的品質監管,確保所發放的資訊不含任何色情及侵犯私隱的成分;同時傳媒應強化業內的「自律機制」,督促其保持應有的作業操守水平,遏止不良風氣持續;
3. 傳媒為員工提供指引和培訓,加強他們的性別意識和道德操守水平;
4. 工商及科技局、影視及娛樂事務處等應簡化及加快刊物檢訂的流程,以減低含不良成份刊物流入社會的影響;
5. 促請法律改革委員會、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和政府有關部門檢討現行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並考慮將「個人資料私隱」的保護範圍擴展至對保護「個人私隱」之上,將無理、蓄意侵犯私隱的行為刑事化,以杜絕類似的不當行為再次出現。上述部門亦應檢討法例,賦予執法部門權力,可以直接拘控蓄意透過不同方式侵犯市民個人私隱的人士。
(200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