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例規定,疾病津貼應在正常發薪日支付給員工。例如陳太的公司是每月的1號出糧,則她的疾病津貼亦應在當天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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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法問與答
我因為要做手術而要放2個月病假,但老闆就一路都無出糧比我,是否要等到我病假完結復工才有糧出?
怎樣才可享有疾病津貼?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便可享有有薪病假,但需符合三個條件;
- 有足夠的累積日數,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其後第二及第三年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天。
- 領取有註冊中、西或牙醫醫生簽發的醫生證明書,
- 病假需連續4天或以上,那僱員方可獲得有薪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