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香港特區立法會經過長時間認真審議,在2024年3月19日全票通過《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草案,工聯會屬會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予以全力支持!
工會認為,自從回歸祖國以來,香港本應在國家大力支持下,實施一國兩制下的國策,促進社會經濟等方面的長期穩定和繁榮發展。然而,在香港蓄謀已久的反對勢力則以中傷、恐嚇、造謠等惡性手段,進行一次又一次的對抗,而對社會穩定和發展所造成的破壞性也一次比一次大,尤其在2019年爆發的黑暴惡性事件中,可謂是港版的「顏色革命」。在持續差不多一年的時間裡,香港不斷發生著蒙面暴徒肆意破壞公共設施和商舖、堵塞主要交通道路、到處縱火、損毀國旗、惡意襲擊和傷害執法人員及不同意見的無辜巿民等黑色恐怖,極其嚴重地衝擊法治、破壞社會秩序、以及損害廣大巿民正常生活的權利,給香港社會留下無法忘懷的歷史傷痕。
所幸的是,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全力支持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加入列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並從2020年6月30日開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與此同時,在香港警隊的辛勞和果敢執法下,香港社會才得以止暴制亂,逐步恢復安寧。由此可見,香港普羅巿民從切身體會中均深深地感受到《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而這次立法會通過《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草案,不但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主權、發展利益、以及保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發揮重要作用,也符合廣大市民的普遍共識和殷切願望。
另一方面,自從香港開始實施《基本法》後,便要對原有法律作出必要變更、適應、限制或例外,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後香港的地位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其中,《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更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之條文。可惜的是,香港社會經過多年拖拉,以及遭到極具敵意的攻擊下,在回歸祖國27年以來,仍然未就《基本法》二十三條進行立法,以履行香港應有憲制責任。反觀與香港同樣是特別行政區的澳門,早在2009年已經通過二十三條的立法,更於2018年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此來說,這次立法會通過《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草案,不但體現出特區政府的勇氣和承擔,亦讓香港終能履行憲制責任。
不僅如此,立法會在審議《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草案期間,除了認真參考世界多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相關法律,也詳細考慮《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等國際通用法則,從而在立法內容取得相互平衡和共融,並在最大程度上保障香港履行國家安全責任之同時,亦守護廣大巿民的個人基本權利和自由,以及確保香港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到保障。與此同時,政府問責團隊也努力地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充分考慮市民的意見,反駁無理抹黑和指責,頂住國際反華勢力的敵意干預,使《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草案最終得以全票通過。對此,工會予以高度肯定和支持。
此外,工會認為這次《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草案的主要目的是要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和活動,更好保護廣大香港市民的生命、財產、自由和權利,因此特區政府往後還需要加強宣傳推廣工作,鼓勵巿民增加對條例的認識,讓社會大衆了解到奉公守法人士絕對不會有誤墮法網之虞。與此同時,特區政府還要讓廣大巿民明白到社會穩定和法治穩健是吸引投資興業的關鍵因素,而通過和實施《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草案便能更有效地增強香港社會的穩定性和法治的確定性,使香港更好發揮自身獨特地位和優勢,使香港繼續成為投資興業的熱土,使香港在安全環境下發展經濟,使廣大巿民從中得到實惠和家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