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實施接近一個月,飲食業職工總會(工會)發現部份飲食集團為保障公司利益,減省經營成本,強迫員工即日簽署新僱傭合約,訂明休息日及飯鐘錢不計工資,損害員工權益,令勞資隻方關係惡化。
工會執行秘書黃必文表示,自最低工資法例於5月1日實施,工會共接獲超過80宗查詢及投訴,當中大部分涉及最低工資的計算方法,以及員工遭要求重新訂定新僱傭合約,列明用膳時間及休息日無薪。根據工會掌握的資料顯示,數間飲食集團近期重訂新合約,涉及逾萬名從業員。
他表示,飲食業員工一向食飯及休息日屬有薪,但實施最低工資後,部份僱主在事前完全沒有諮詢員工下,把原來有薪的休息日及飯鐘改為無薪,並要求員工即日簽回。黃必文表示,日後若經濟轉差,或者行業轉衰,僱主可能利用休息日及飯鐘無薪,迫員工放多放假休息及安排更長食飯時間,變相減薪。
工會預期,最低工資法例實施後的首個出糧期,會有更多問題浮現。工會估計,現時本港共約21萬名飲食業僱員,約六成員工的休息日及飯鐘已被改為無薪。
另外,工會主席袁福和指出,最低工資加劇飲食業人手不足的情況,不少年輕人寧選擇投身工資相若、但較輕鬆的工作,例如物業管理行業,令一些食肆出現「主管及經理都要落手落腳洗碗、洗廁所」。
黃必文補充,不少僱主為減成本而向員工「抽水」,例如縮減員工繁忙時段的用膳時間會,「食飯時間唔足半個鐘,少十分鐘就當做義工。」再者,部份集團為精確紀錄員工工時,要求員工由以往每日打卡兩次,激增至每日最多 8次,增加員工壓力。
工會促請僱主不要利用最低工資的實施剝削員工,會密切監察新法例的實施情況,捍衛員工權益。工會亦呼籲僱主善待員工,不應再借最低工資壓榨員工,加強員工對公司的歸屬感。工會同時促請勞工處加強巡查,及宣傳,嚴懲單方面更改合約者,打擊違例僱主。政府盡快修訂勞工法例,將食飯鐘及休息日列為有薪,以保障基層工人的權益。
飲食業職工總會 電話:2394 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