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工會)及屬下多個分會今日派代表出席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會議,就《201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表達意見;代表批評條例草案加強「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罰則,但未有針對毒後或酒後駕駛的司機,當局有可能引用修訂後法例,檢控其他原因產生意外的司機。
代表指出,香港的道路環境復雜,不少原因均可能導至嚴重交通意外。修訂條例原意是針對毒後和酒後駕駛,條文應加以訂明,否則會對其他司機,尤其職業司機不公平。
代表將意見書轉交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跟進。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工會)及屬下多個分會今日派代表出席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會議,就《201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表達意見;代表批評條例草案加強「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罰則,但未有針對毒後或酒後駕駛的司機,當局有可能引用修訂後法例,檢控其他原因產生意外的司機。
代表指出,香港的道路環境復雜,不少原因均可能導至嚴重交通意外。修訂條例原意是針對毒後和酒後駕駛,條文應加以訂明,否則會對其他司機,尤其職業司機不公平。
代表將意見書轉交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