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2025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於立法會三讀通過,並將於6月27日刊憲,經修訂的「連續性合約」規定將於2026年1月18日起實施。新修訂將原有「4118」連續性合約規定,改為以4周合計68工時作計算,即俗稱「468」。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工聯權委)對此表示支持,認為新修訂堵塞了原有規定的漏洞,以4周作整體計算,避免過去出現總工時超過72小時,但每周工時不足18小時,導致工友未能獲得法定保障。同時,降低總工時要求也可以讓更多兼職、零散工工友進入「連續性合約」的門檻,享受僱傭條例下的法定權益,在一定程度上吸引潛在勞動力投入就業市場。
「連續性合約」是《僱傭條例》的重要基礎,亦是工友享有僱傭法定權益資格的最低門檻。按現時規定,工友要獲得疾病津貼、年假、法定假等基本福利,須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4周,而每周工作不少於18小時,俗稱「4118」。但過去部分僱主會刻意回避提供僱傭福利,於僱員工作的第四個星期,故意安排少於18小時的工作,令工友無法滿足連續性合約的定義。因此工聯會多年來一直提出及爭取要堵塞漏洞,加強對兼職及零散工工友的保障。
根據立法會提供資料,現時約有20萬僱員不是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佔所有僱員6.9%。而連續性合約的新修訂以每星期工作17小時及4周合計68小時作計算,雖然現時修訂方案未能完全堵塞漏洞,但相信能讓更多僱員符合規定踏入最低門檻,特別是讓兼職及零散工可獲得應有的權益。
去年,勞顧會已就檢討「連續性合約」作出深入討論,代表僱員及僱主的委員已作出坦誠的交流,亦順利達成共識。工聯權委期望立法會各界能夠盡早通過「468」新修訂的立法程序,讓新例盡快落地發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