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有消費者因商戶疑結業而無法兌現已購買的預繳式服務,打擊消費者信心及權益。有見及此,工聯會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日前率區議員團隊及香港康樂體育專業人員總會代表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會面,就推行「確立預繳式消費冷靜期」進行交流研討,並提出以下倡議:
1/ 「預繳式消費冷靜期」時限可參考現時電訊業,消費者可享有不少於七日的冷靜期。此外,建議根據交易額度對冷靜期進行分級,以降低消費者所受之風險,如交易金額過萬元,則設另外一層冷靜期。
2/ 「預繳式消費冷靜期」期間,如要消費者需享用服務,建議用「單價」計算,以確保消費者及商戶雙方權益,避免出現因濫用「冷靜期」而導致的經濟糾紛。
3/ 「預繳式消費」的未來有效年期須設時限規管,具體時限需參考業界專業人士建議,或視乎各行業特質而定。此外,預繳式消費之冷靜期亦應屬無條件性質,如續約也應享有此冷靜期保護。
局方歡迎社委提出倡議,並表示將於今年內就「預繳式消費冷靜期」進行諮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