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日前通過《2024年公眾衞生及市政(修訂)條例草案》,以加快處理公共衞生妨擾問題,包括樓宇滲水和冷氣機滴水等,條例將於8月17日生效,市民日後若沒合理辯解而不遵從「擬進入處所通知書」,最高罰款5000元。
為加快處理公共衞生妨擾問題,條例草案建議,公職人員可進入處所的時段將由上午7時至下午7時,延長至上午7時至下午10時,而不遵從「擬進入處所通知書」將屬違法可處以最高第二級罰款,即5000元。同時,建議提高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和命令的罰則,主要由第三級罰款調高至第四級罰款,即1萬元調高至2.5萬元,以及由第四級罰款調高至第五級罰款,即2.5萬元調高至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