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行《保護海港條例》對維港填海限制嚴苛,連小型海濱改善設施也難以推展。工聯會曾在2021年推動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建議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批准「中央海港」外填海作公共用途。《2024年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積極吸納了工聯會的意見,為非永久填海及指定小型海港改善填海工程拆牆鬆綁。
工聯會支持條例草案,並建議:
.除了「保護」,還要「善用」,以發揮維港的社會價值與商業潛力
.海濱長廊工程提速提效,以「先貫通、後優化」原則讓市民早日受惠
.在觀塘海濱發展親水設施及水上運動,長遠興建連接啟德的開合橋,以促進九龍東CBD2的發展
.提高決策透明度,增強社區參與
.視乎條例實施成效,爭取進一步優化,例如檢討海港範圍與豁免設施的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