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聯諮詢服務中心(深圳中心)致力於為內地港人提供生活、工作、法律及教育等各項諮詢服務,促進港人適應大灣區生活。其中「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一直深受港人歡迎,深圳中心建議港人在內地遇到法律問題時,應當尋求當地專業法律服務的協助。但深圳中心了解到,部分港人在自行尋找律師時,混淆了「律師事務所」和「法律諮詢公司」,導致未能即時處理法律問題。深圳中心收集資訊,為大家分清兩者的區別。
2004年5月,國務院取消了「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設立審核」的行政審批,法律諮詢服務公司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即可設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門批准,也不受司法行政部門監管。
●律師事務所持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頒發;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為專業律師,必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持有省級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律師執業證。
●法律諮詢公司僅持有《企業營業執照》,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法律諮詢類公司對從業人員資質沒有要求。
允許開展的業務範圍不同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4.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5.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6.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7.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法律諮詢公司有嚴格經營範圍限制,只能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範圍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不能以律師名義開展任何業務。
監管部門不同
●律師事務所除了受司法行政部門監管外,還受律師協會管理。
●法律諮詢公司只需要在區(縣)一級市場監督部門(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並頒發營業執照即可設立,不受司法行政機關監管。
從業人員執業規範不同
●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等約束管理。
●法律諮詢公司從業人員無執業規範要求。
深圳中心提醒大家,在尋找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時一定要查看是否有執業資格,並注意區分律師事務所和法律諮詢公司的區別,仔細辨別,謹慎選擇,以免錯過最佳處理時機,造成財產損失。
港人亦可通過各省、市律師協會官方網站進行查詢相關資訊。深圳中心也會提供由特區政府駐粵辦推出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為已預約的港人提供免費法律意見,協助港人解決在內地遇上的法律問題。如有需要,可致電深圳中心法律熱線(86755-8225 1818)查詢和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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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號:FTU-MC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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