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送平台企業早前公布撤出香港,平台外送員生存空間進一步壓縮。工聯會理事長黃國表示,工聯會屬下工會至今收到200多宗外賣員求助,這令業界長期存在的勞工權益問題再受關注,須加促法例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公布「首批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專題指導性案例」,2025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要求平台企業為個體戶再簽訂合作合同,包括繳付五險一金及保障收入。因此, 工聯會倡議香港參考內地模式,為香港外送員確立平台與他們的僱傭關係,賦予應有的勞工保障。應通過修例,填補現行法例對平台經濟下勞工保障的空白,並於今年內推動落實相關諮詢工作和完成法例修訂準備。
黃國指出,現時本港約有逾萬名平台工作者從事食物及貨物送遞數碼平台工作。他們雖表面大多以「自由工作者」或「自僱人士」身份接單,但受制於平台企業「規定」而面臨勞動關係不明確、收入與權益缺乏保障等問題。例如外賣員工作意外保險保額不足,且平台企業如戶戶送Deliveroo撤離後,外送員更面臨無遣散費、無補償的困境。
內地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多達8,400萬人,單是外送騎手便有1,000萬人。有關新就業形態下「勞動關係」核心問題,在政策上內地走得較前,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發布指導性案例,明確依「用工事實」認定勞動關係,視乎是否存在「支配性勞動管理」,即勞動者需否遵守工作規則、演算法規則、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等,切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再看香港以外新況,英國、台灣對平台工作者有相應保障,新加坡更是透過立法賦予平台工作者特定保障(如退休金、工傷保險和集體談判權),使其成為全球最早立法保障平台工人退休、工傷和工會權益的國家之一。
香港是法治社會,亦是先進發達的經濟體,在完善平台工作者權益保障機制方面更應彰顯制度優勢,相關立法進程不應滯後於社會發展,保障勞工與企業發展並不矛盾。
黃國建議政府借鑑內地先進和成熟的做法,為香港平台工作者確立與平台之間的僱傭關係,盡快展開跨部門研究,並積極與業界、平台工作者團體等持份者商討可行的立法建議方案,以確保改革既能保障勞工權益,又能維持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