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擬收緊查冊權限,公眾日後只能查閱公司董事通訊地址及非完整身份證號碼。香港工會聯合會憂慮新安排將窒礙工友向僱主申索法定權益流程,今日(5月7日)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會面表達關注,並促請當局向工會提供豁免,讓工會可直接查冊取得董事個人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協助工友申索。
工聯會理事長黃國、副理事長丘燿誠、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聯同建造及飲食業工會代表,在今午會面中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遞交工聯會有關查冊新安排的意見書,並向局方反映新安排下,工會在前線協助工友申索法定權益時可能遇到的制肘。
黃國強調,查冊是工會及工友申索法定權益重要工具,工會及工友均屬重要持分者,今次改動涉及他們重要切身利益,政府應當務實聆聽及回應有關建議。黃國指,工會有別於一般社團及組織,其身份及功能特殊,須遵守《職工會條例》及《職工會登記規例》,監管嚴格,而根據《勞資審裁處條例》,工會在勞資審裁處聆訊中屬具出庭發言權人士,從此可見,工會在協助工友申索法定權益身份特殊,有關地位一直獲法庭認可。
與會工會代表亦強調,取得董事完整資料,特別是通常住址,對工友入稟追討權益非常重要,而經濟環境下行,僱主欠薪、拖糧及倒閉個案料不時出現,若有公司或老闆已「拉閘走佬」,打工仔女又不可查閱董事住址,一方面或未能滿足現行法定要求,展開入稟追討的法律程序,另一方面更要面對僱主不知所蹤困局,打工仔女將更求助無門。
代表重申,保障私隱與爭取勞權需取得平衡,不能剝奪工友及工會原有權利,令工友申索時間延長,甚至需付更多成本才能討回應得權益。雖然當局解釋新查冊安排下當通訊地址失效,申索工友可向法庭申請索取董事或僱主住址,但此舉無疑令工友在勞工處調解或法庭審訊前加重負擔,甚至拖長入稟程序。
因此,工聯會要求:
(1)向工會提供豁免,讓工會可協助工友直接查冊取得董事個人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
(2)擴闊「指明人士」範圍,包含涉申索法定權益的工友及其授權工會。
(3)優化新安排和執行細節,與工會及勞工界多溝通,切實考慮及回應工會及勞工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