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意外反映渠務署監管不力
促嚴懲違規者 政府加強巡查
工聯會職業安全健康委員會及香港
代表指出,早前發生的沙井意外導致兩名工人死亡事件,反映政府執法不嚴,渠務署在事件上責無旁貸,故提出多項建議:
1. 若事件中證實有人蓄意隱瞞和違規作業,必須作出嚴懲;
2. 將非法外判的二判逐離地盤;
3. 政府應加強巡查,對違規者發出即時停工指示,尤其是分判層次較多的高風險工程,並確保承建商做足安全措施下才可施工;
4. 促部門從速檢討現時的安全監管機制,建議渠務工程必須在合資格人士直接監督下才可施工;
5. 勞工處與渠務署應建立緊密的溝通機制,做好監管工地安全和打擊無良僱主的工作;
6. 規定承建商進行渠務工程時必須申報,部門應派員檢查工地;
7. 加強宣傳及提高職業安全意識,立法保障工人在欠缺安全措施及工作環境下拒絕工作的權利;
8. 政府應盡快研究與實施渠務工程的科學施工方法,向渠務工程零意外的目標進發。
黃志強表示,事發後已下令屬危險工種的渠務工程,只可分判一層,並承諾短期內聘請獨立專家,檢討渠務工程的安全程序。
200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