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瑞士銀行發表了一份調查(下稱調查),
內容涉及71 個城市就不同地方的僱員工時、薪酬水平,或物價等進行比較。當中有關香港僱員的工作時數冠絕全球,全年合共有2606小時。將香港與第二位孟買的工時相比,相差329小時,與第8位的台北相比高出465小時,與第15位的東京相比高出551小時,第26 位的首爾則高出672 小時。如果以僱員每天工作8 小時計,香港僱員每年多孟買41天,台北有58天,東京有68天,首爾則高出84天。
為省成本削人手增僱員工時
回顧1998年之後亞洲金融風暴開始,僱主不斷要求僱員自我增值及無償加班,以增加公司於市場上的競爭力抵抗經濟低迷。而僱主為了節省成本,其中一種慣常手段是將原來的人手削減,然後將被削減職位的工作,分配給其他僱員。這種手法必然會增加公司其他僱員的工時,故工會時有發現工友需工作至晚上12時,一日更要處理100多個電郵的情况。
因此工友面對工作壓力的程度變本加厲,影響心理健康。據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年報顯示,2010 至2014 年連續5 年,有關因職業問題而需要尋求協助則持續第一位,每年都有數千宗的求助個案。而據醫院管理局資料顯示,精神科專科門診總求診人次,由2007/08 年度的628,200宗增加至2011/12年度的755,700宗,短短5年時間增加127,500宗。
工作量薪酬福利與世界脫軌
反觀我們香港僱員的薪酬與其他城市比較,調查顯示香港在71個城市中排第28位,與薪酬最高的蘇黎世相差接近兩倍,東京則排17位,而台北則排第34位。由以上資料可見,香港老闆要求香港僱員要有世界級的標準,惟工作量與薪酬福利待遇卻與世界其他城市嚴重脫軌。
工會要求標準工時,返回以往香港曾經有的朝九晚五的平衡生活,但老闆總覺得工會貪得無厭、不知足,還搬出如實施標準工時後會令老闆每年要花數十億元加班津貼。但筆者想問,如果老闆按公司實際工作量聘請足夠的僱員,那何來需要額外付出數以10億計的加班津貼呢?
簡單而言,老闆其實就歎開多年的免費餐,但由工作而引伸至個人以至社會問題卻置之不理,實際上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實施標準工時,根本只是撥亂反正,節制老闆對工友減人手加工時的苛索。各位老闆,現在是時候要找數埋單了。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主任唐賡堯
明報,觀點,A23
201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