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職安委近日收到多宗工友的求助,他們被負責處理工傷的醫療中介公司、公證行,利用不良手法,存心欺騙受傷工友的賠償。我們促請政府對以上組織進行監管;同時,盡快訂立「中央職業保險補償基金」制度。
工友陳先生(化名)在機場擔任地勤,自去年工傷以來,除了受到傷患的折磨外,同時亦受到公證行日以繼夜的跟踪,搜集陳先生在工傷期間的紀錄,作為日後與陳先生商討工傷賠償的證據。另外,工友吳女士(化名),受傷前為清潔工,受傷期間到勞工處僱員補償科處理文件時,在門外受到中介公司職員遊說,表示代為工友處理工傷賠償,並遊說工友簽下授權書,代為商討賠償細節。最後吳女士得悉中介公司以她名義直接與保險公司進行和解及接受工傷賠償,並抽了接近一半賠償作為訴訟費用。
陳先生與吳女士的個案只是冰山一角,我們近年收到多間屬會的投訴,現時有些公司委託醫療中介公司、公證行,協助公司處理工友工傷個案。然而,這些機構運用手法良莠不齊,經常利用「威迫利誘」手法,要求工友簽下授權書,「委託」由醫療中介公司、公證行,全權負責工友的醫療事情。嚴重是的,這些醫療中介公司、公證行要求醫生終止工友的工傷假期,提早判傷,剝削工友應該得到的權益。
我們強烈要求政府,設立「中央職業保險補償局」,成為法定組織,推行「中央職業保險補償基金」制度。在這個制度下,必須由政府牽頭,保障現時未受到《僱員補償條例》受保範圍的僱員,及為高危行業僱員提供購買勞工保險。「中央職業保險補償局」的成立,主要為各行業、各類型不同身份的僱員,包括「受僱」、「自僱」、「散工」及「假自僱」,承擔提供職業工傷補償的功能,並為提供康復治療。同時,本制度亦為因在工作期間突發性猝死的僱員,支付恩恤金賠償。「中央職業保險補償局」亦須承擔為高危行業僱員購買勞工保險的功能。針對現時從事高危行業人士,例如建造業、醫護人員,難於購買勞工保險,或須要付出高昂保險費用情況,提供「中央勞工保險」服務,將現行分散式的工傷管理工作集中化,以減省勞工保險的行政費用,將節省得來的費用,可投放在復康服務及職業安全健康推廣。
最後,我們認為政府對未來的職業安全健康發展,扮演一個「政策推動者」,審視現行《僱員補償條例》及相關政策的漏洞,並進行改革。同時,對於這些醫療中介公司、公證行的猖獗行為,必須要嚴懲。政府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工傷復康的指引,杜絕不法份子有機可乘,從中剝削工人權益。
工聯會職業安全健康委員會
星島日報,來論,A12
201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