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多一日假」,沒有打工仔會唔想,走在街頭,隨便問一位打工仔,喜歡12日假還是17日假,估計全部都會答17日。一個城市內的人,如果連休息、照顧家庭生活,都變得奢侈的話,這樣的情況實在可悲 ﹗
兩個假期的差別,雖然有其歷史因素,但隨時代變遷,現今社會所有的打工仔在假期上都應該享有同樣的待遇,不應再標籤白領藍領,我們知道白領僱員有些亦只獲“勞工假”的待遇,所以我們一直質疑,兩者為何不能看齊?為何不能對打工仔公平一點?
估計沒有人會反對香港工人工時偏長這個事實,72.8萬工人的每周工時超過51.5小時,放工回家還有家庭生活嗎?夠時間休息嗎?為父為母的打工仔有足夠時間照顧小朋友嗎?僱主一向認為打工仔貪得無厭,妖魔化打工仔們,動輒指損害利益,增加企業成本,講到尾原來可能係「賺少左」。「如何向股東交代」亦成為絕招口頭禪,在此,我們想反問一下僱主們,有沒有「貼地」的想一想,究竟你們當打工仔是人還是機械人,可以用壞了就換?假若政府不適當地「干預」一下,又怎能令廣大打工仔們得到「平衡」。
有英國調查指出,80%人力資源專家認同增加假期有助提高工作成果及員工歸屬感。家庭生活和諧,足夠的休息,相信工作的力量都會大一點,配合個人進修增值,個人和公司豈不是相得益彰。現實一點,這個推論,恐怕不需要甚麼調查報告、詳細研究、數據整合、民意調查吧 ﹗打工仔真正訴求,就是想統一兩種假期。負責制定和研究勞工政策的相關官員,真係唔可以太「離地」。
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
星島日報,來論,A19
2015-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