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晚接受央視新聞節目訪問時稱,將與包括深圳市等廣東省市政府簽訂協議,讓香港公務員到內地掛職交流。
林鄭月娥指出,港府早前已與北京、上海等地政府簽訂相關掛職交流協議,接下來會將工作重點放在粵港澳大灣區,希望香港公務員藉此深入了解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工作、運行方式。她說,因此香港將與包括深圳市等廣東省市政府簽訂協議,讓香港公務員到內地掛職交流,同時也歡迎內地公務員到港交流。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上月已在立法會指出,港府正與內地部門商討加強香港公務員培訓,包括讓公務員到內地單位「掛職」一段時間,以便觀察學習。未來希望引入規定,要求公務員必須在3年試用期間完成內地的培訓課程,才獲長期聘用。
公務員事務局曾回應內地傳媒表示,過去數年,特區政府持續增加公務員到內地參與國家事務研習課程的名額。目前港府約75%的首長級人員都曾到內地,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與多個內地院校在內地合辦的研習課程,合計超過4200人次。
當局計劃持續舉辦不同主題的內地專題考察團及與內地多個城市合辦公務員交流計劃,讓更多公務員有機會到內地學習及交流,每年約有100名公務員參加。該計劃將進一步擴大至粵港澳大灣區多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