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委促研究引入保障個人私隱法例
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婦委)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要求政府及立法會檢討現時規管媒媒及報刊刊登不雅及色情資訊的法例是否足夠,並促請嚴懲蓄意發放不雅內容的傳媒機構,考慮引入保障個人私隱的法例,蓄意侵犯他人私隱的人士必須負上刑事責任。
女藝人鍾欣桐更衣時被偷拍相片及刊登事件引發社會強烈討論,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於今日下午舉行特別會議,就「有關透過大眾媒體傳送色情及暴力資訊的規管和針對大眾媒體侵犯私隱所提供的保障」進行討論。婦委提交的意見書全文如下。
致: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 對透過大眾媒體傳送色情及暴力資訊的規管事宜的意見 第761期《壹本便利》的事件引發社會對加強規管傳媒刊登不雅及以偷拍等不公平手法搜集得來資訊的強烈要求;然而,眾所周知,引起社會廣泛不滿的並非該次單一事件,而是部份傳媒導致不良風氣泛濫整個社會,以及偷窺、偷拍成風的現象。 現時個別傳媒屢越道德界線,肆意刊登不雅、色情及暴力的資訊,顯示目前單靠輿論監督及業界自律,並未扭轉部份傳媒蓄意渲染色情暴力的生態,亦突顯現行法例過於寬鬆、執法不嚴的監管漏洞;尤其是本港缺乏針對蓄意偷拍及侵犯私隱人士負上刑責的法例,令部份傳媒從業員利用法例灰色地帶肆意侵犯個人私隱,達到促銷等商業目的。 除了傳媒方面,現時網絡空間無邊界,對日常生活具有龐大的滲透力及影響力,普羅女性在不知情和非自願的情況下被偷拍,再被上載到網絡上,便等同供全球網民一享「偷窺」之「樂」,泛濫色情和性侵犯的風氣。我們認為,政府亦應該正視女性身體在網絡世界中被任意踐踏的可怕現象,並因應時勢採取適切的行動,加強與國際間的合作,遏止歪風。 因此,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提出六項建議: 1. 在平衡新聞自由和保障個人私隱的前提下,政府有關部門應就規管偷拍、偷窺等行為的有限立法進行研究,清晰列明會被定罪的範圍,如研究如何刑事化商業販賣用途、以及為自己或他人的性滿足的偷窺、偷拍行為,以彌補目前法律規管的漏洞; 2. 現時傳媒惡意侵犯私隱的行為,不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監管範圍,建議積極研究將法例擴展至保護「個人私隱」;與此同時,賦予執法部門直接拘控蓄意透過不同方式侵犯市民個人私隱人士的權力; 3. 現時有關干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判刑指引往往過低,與法例訂出的罰則存有距離。根據過往紀錄,對非法發布淫褻刊物的懲罰僅是幾千元至數萬元不等,實質阻嚇作用微乎其微。建議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提高判刑指引,加重實際刑罰;探討刊物由印發至售賣的各個環節,須負上刑責的負責人員,並向蓄意出售者及蓄意印發者追討法律責任;對於屢犯者,必須加重刑罰,從罰款提升至監禁,並對屢犯嚴重過錯的刊物處以停刊,以起殺一儆百之效。 4. 針對現時含有不良成份刊物推出後多時才被送交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檢訂而出現的時差問題,政府應簡化及加快刊物檢訂的流程,以減低含不良成份刊物對社會的影響力;另一方面,建議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研究重訂三級刊物的制度,更易識別含不雅成份的大眾化刊物; 5. 推動傳媒為員工提供指引和培訓,加強他們的性別意識和傳媒操守;同時促進傳媒機構加強內部的品質監管,確保所發放的資訊不含任何色情及暴力成分; 6. 向公眾進行德育工作,通過舉辦大型活動,並加強在傳媒刊物及網上訊息流通上的宣傳,向公眾宣傳遠離不良資訊的訊息。 本會明白,保障私隱所涉的問題是比較敏感而複雜,但是,鑑於部份傳媒的道德操守多年來均沒有改善,而且目前社會的偷拍、偷窺問題日趨猖獗,我們懇請政府切勿遲疑,從速針對漏洞,全面檢討有關法例和監管機制。 香港工會聯合會 婦女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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