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委要求《壹本便利》道歉 促政府針對法例不足作全面檢討
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婦委)就偷拍並刊登女藝人更衣照的《壹本便利》被評定為二級刊物,發表聲明。婦委指出過去一星期事件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可是《壹本便利》及「壹傳媒」至今仍然對批評置若罔聞,甚至作出「加印雜誌」的舉動,令人憤怒。婦委要求對不當行為作出嚴懲,並促請政府針對漏洞,全面檢討法例。
婦委重申尊重新聞自由及維護市民知情權,但觀乎個別傳媒屢越道德界線,顯示現時單靠輿論監督及業界自律,並未扭轉部份傳媒侵犯私隱的生態,亦突顯現行法例寬鬆、執法不嚴,尤其是本港缺乏針對蓄意偷拍及侵犯私隱人士負上刑責的法例,令部份傳媒從業員利用法例灰色地帶肆意侵犯個人私隱。
「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蘋果日報》,今日刊登題為「糾正錯誤不能指望政府」的社評,婦委對此不盡認同。事實上多次事件反映輿論和市民監督有不足之處,政府應因應時勢採取適切的行動,扭轉歪風入侵的風氣。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已於今天將偷拍並刊登女藝人更衣照的《壹本便利》列為不雅物品,該雜誌不能繼續採取迴避態度。婦委強烈要求《壹本便利》盡快公開交代事件,並向受害人鍾欣桐道歉。婦委提出以下建議:
1. 在平衡新聞自由和保障個人私隱的前提下,就立法監管偷拍、騷擾、纏擾等行為進行研究,並將法律改革委員會於今年3 月就保障私隱提出的建議,盡快提交立法會討論,不應再以所涉問題敏感或複雜作為拖延處理的藉口;
2. 檢討《不雅及淫褻物品條例》,提高實際刑罰。針對現時含有不良成份刊物推出後多時才被送交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檢訂而出現的時差問題,政府應簡化及加快刊物檢訂的流程,以減低含不良成份刊物對社會的影響力;
3. 現時傳媒惡意侵犯私隱的行為,不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監管範圍,建議積極研究將法例擴展至保護「個人私隱」;
4. 賦予執法部門直接拘控蓄意透過不同方式侵犯市民個人私隱人士的權力,並將侵犯私隱的行為刑事化。
200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