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权益委员会(权委)欢迎劳工顾问委员会今日(2月1日)就「4118」连续性合约规定的建议方案达成共识,新修订将改为以4周合计68工时作计算。权委认为,新修订堵塞了原有规定的漏洞,以4周作整体计算,避免出现总工时超过72小时,但每周工时不足18小时,导致未能获福利的情况;同时,降低总工时要求也可以让更多兼职、散工工友进入「连续性合约」的门槛,享受僱佣条例下的法定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吸引潜在劳动力投入就业市场。
按现时规定,工友要获年假、法定假等基本福利,需符合连续性合约门槛,俗称「4118」,即工友需为同一僱主连续工作4周,而每周均工作不少于18小时。过去部分僱主会刻意回避提供僱佣福利,于僱员工作的第四个星期,故意安排少于18小时的工作,意旨令工友无法满足连续性合约的定义。
现时估计约有20万僱员不是按「连续性合约」受僱,新修订以4周合计68小时计算,相信能让更多偶尔每周工时少于18小时的僱员变为符合规定,一定程度上保障打工仔,特別是散工、兼职工友的权益。
工联会曾于2001年于立法会提出放宽连续性合约的定义,并于2005年向政府提交具体建议,当中便建议将「4118」规定改为合计四周总工时计算。有关方案亦于2013年于劳顾会进行讨论,惟当时未能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