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顾问委员会今日(2月1日)就修订僱佣条例下连续性合约,俗称「4118」展开讨论。是次会议劳顾会能达成一致共识,将「4118」连续性合约规定改为「468」作标准(无论全职或兼职僱员,如受僱于同一僱主工作四星期或以上,而四星期工时满68小时, 便被视为以「连续性合约」受僱), 保障更多短工时、兼职、散工工友, 劳工顾问委员会委员(僱员代表)对此表示欢迎。
「4118」连续性合约自1990年6月推行至今已逾三十年, 劳工界不同劳工团体一直关注及提出不同修改方案,以加强及更能有效保障兼职或零散工友的权益。工会及劳工团体不时收到工友求助, 指部分僱主为了规避「4118」保障而调整上班安排, 现时估计约有20万僱员不是按「连续性合约」受僱, 修订后相信能让更多短工时工友受惠, 加强零散工、兼职工友的权益。
虽然修订未必尽善尽美,但考虑到现时社会经济逐步復常的实际情况,468方案仍能一定程度上加强对兼职工的保障,亦未有对僱主增加成本,平衡劳资双方的共同发展。
参与联署的劳顾会僱员代表有:谭金莲、罗大智、林伟江、赖美珠、励娜及黄砚灏。他们指出,今次能成功取得修订,相信是新形势下政府及劳工处努力主动协调劳资双方,双方委员亦能理性客观讨论最终能在劳顾会上达成共识的成果,反映劳顾会劳资官三方协商机制恆之有效,寄望接下来的立法过程,劳顾会共识的方案得到尊重及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