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五一心声:勿再搵笨 工资要保障 工时不过长
(2005年4月30日)
本会权益委员会(下称权委)及社会政策委员会(下称社委)联同工联属会约80名代表趁今天是五一劳动节前夕,前往政府总部请愿,促请政府制订最低工资及标准工时。
代表今早首先在遮打花园集合,再游行到政府总部,当中包括权委主任李永生、副主任叶伟明及冯坚础,身兼立法会议员的社委主任陈婉娴、副主任王国兴及权委成员邝志坚。沿途代表高叫口号,并展示一份写上「稳丁公司雇佣合约」及时钟的模型,讽刺部分雇主欺压员工,提供「搵笨」的合约。合约上亦写上多项剥削雇员的条款,包括月薪仅$4,500、每天工时长达14小时,而且更需负上无偿工时。
行动发言人叶伟明指出,自去年本港经济逐步复苏,不少企业利润录得双位数字增长,市面不断传来加薪的好消息。但是,本港仍有近27万打工仔月入低於$5000,面对在职贫穷及无偿超时工作的困扰。
工联会今年3月进行的「最低工资 标准工时」问卷调查报告(按入见调查报告全文)结果显示,有超过8成的受访者认为政府应该积极推动设立最低工资、标准工时的工作,并认同订立最低工资及标准工时会有助解决本港在职贫穷问题,纾缓工作压力,有助提升劳工生活质素,挽回基层劳工的生活尊严。
事实上,制定最低工资已成国际趋势,全球约80个国家地区已设立法定最低工资,保障低收入及在职贫穷的劳工。为了避免本港贫富悬殊情况深化、过长工时对劳工生活的严重影响,工联会促请政府尽快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工时,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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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套适用本港的最低工资制度,率先在保安与清洁等低收入行业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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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订应以保障本地低收入劳工及其赡养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为目标,故厘订标准时应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工人及其赡养家庭人口基本生活需要、平均工资、劳动生产力、通胀率、就业率及社会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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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应相等於平均工资一半的水平,并由劳顾会定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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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需在配套政策支援下实施,包括订定完善的就业及社会保障援助政策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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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与标准工时相辅相成,两者必须同时推出才可有效保障劳工权益;现时政府就这两个议题的研究过於缓慢,要求政府加快速度,尽快制定相关政策。
最后陈婉娴及王国兴即场将寓意雇员「有开工、无收工」的时钟模型打烂,希望透过规管工时,保障劳工权益。代表其后将「稳丁公司雇佣合约」及建议信递交给政府代表后和平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