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磡海底隧道﹙红隧﹚管理营运权将於今年10月底完结,为此,香港隧道及公路幹线从业员总会﹙工会﹚及其分会红磡海隧职工分会﹙分会﹚与工联会立法会议员叶伟明,约见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邱诚武及运输署助理署长何裕文,讨论红隧管理权合约与保障员工权益的问题。
分会理事长吴浩然表示,运输署自1999年起把红隧管理权外判後,欠缺监管,令员工权益日渐受剥削,特别是新入职员工面对同工不同酬及不同福利,难以吸引新人入行,导致行业出现青黄不接。为保障员工的就业稳定性,工会主席卓和善要求运输署在标书上列明延长监管员工薪酬福利年期,由1年增加为整份合约的营运年期,避免管理公司在没有政府监察下,不合理地削减员工的薪酬来节省开支。
叶伟明批评,现时的投标计分制度以质素及价格评分,分别为4成及6成,鼓励投资者割价赢标,诱使管理公司为盈利而剥削员工﹙见下表﹚,要求署方在新合约列明质素及价格评分一致,同为五成。另外,叶伟明贊同要求署方延长管理权合约年期,以保障员工权益及鼓励发展长远员工培训。
合约期 |
合约期金额 |
每月管理费 |
相差 |
1/9/1999-31/8/2001 |
$146,680,000 |
$6,111,666 |
第二次较第一次少5.24% |
1/9/2002-31/8/2004 |
$138,991,000 |
$5,791,291 |
第三次较第二次少8.78% |
1/9/2006-31/10/2008 |
$137,345,000 |
$5.282,500 |
第三次较第一次少13.56% |
运输署会後表示,会考虑工会的诉求,并研究将有关建议加入标书内容。
香港隧道及公路幹线从业员总会、红磡海隧职工分会 电话:2782 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