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僱佣(修订)条例草案》即将恢復二读辩论,工联会妇女事务委员会(工联会妇委)及工联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工联会社委)成员今日(24日)到政府总部门外请愿,促请「揽炒派」立即停止议会拉布,并必需以广大市民福祉为依归,好让被「揽炒派」一拖再拖的「法定产假增至14週」的议案,可于今届立法会会期结束前顺利通过。
工联会长期关注妇女在职怀孕保障的权益问题,工联会妇委早于2012年,已建议政府儘快修订现时落后的产假及其相关保障,把法定产假延长至14週,并落实全薪产假。几经努力下,特区政府终于2018年施政报告提出延长产假至14週的方案。香港于1970年引入10週无薪产假;1995年,再将产假的薪酬比例提升至五分之四。制度看似略有进展,唯现今香港打工仔女仍跟随俗称「前四后六」的10週产假安排,比起不少发达国家或地区尚有不足之处。
今次政府提出修例,将法定产假由10週延长至14週。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于请愿行动中多番强调:「14週产假不容再拖!」若是次二读未获通过,各界力争多年的成果,香港父母引颈以待的产假权益进步,恐再度化为乌有。
工联会九龙东总幹事邓家彪表示,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制订的《2000年保护生育公约》(第183号公约),怀孕妇女应享有不少于14週的产假,亦即代表本港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也落后于国际标准20年。故此,是次有关修订绝对为香港在职怀孕保障制度跨进一大步,同时也为鼓励香港市民生育的其中一项德政。
透过是次请愿行动,工联会妇委重申在职怀孕妇女不应该因为履行生育天职,而受到经济上的剥削,故提出多项诉求,包括:
- 儘快落实延长法定産假14週及其他技术性修订;
- 落实14週法定产假实施后的定期检讨期;
- 儘快实行全薪产假并设立6个月的产后工作保障期;及
- 增设全薪产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