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今天表决打击酒后驾驶的《2010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草案》,汽车交通运输业总会(工会)联同多个交通运输业界团体的代表尽最后努力请愿,要求议员否决这项损害职业司机权益的法案。
行动发言人锺健华指出,运输当局于2009年8月提出打击酒后驾驶建议,工会不断地提出反对意见。主要原因在于运输当局以打击酒后驾驶为由,乘机大幅提高危险驾驶的罚则,司机若因其他事故触犯法例,也会遭重罚。
锺健华继而指出,在日常操作当中,由于道路上的变数极多,如道路设计、交通灯号、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行为、天气因素等等,都可能导致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例如在2009年11月将军澳巴士交通事故便是一个例子。
然而,运输当局在提议加重危险驾驶的刑罚中,还增加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的内容,但未有作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和范围。警方近年更多以「危险驾驶」的罪名检控司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新修订条例草案得以通过的话,警方将会引用新例控告司机「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可见,运输当局提出的增加罚则的建议,并不是针对醉驾,而是涵盖所有驾驶者。
锺健华认为在运输当局的巧妙安排下,很多社会人士都未能清楚不合理之处,这项条例草案即使得到通过,业界仍然会开展各项抗争的工作,要求运输当局还业界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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