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就「专营巴士的营运安全问题──专营巴士车长的工作及休息时间安排」今日举行专题会议,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联同属下五间巴士分会(九龙巴士分会、新世界巴士分会、城巴分会、龙运巴士分会、新大屿山巴士分会)(工会)向委员会递交意见书。
意见书提出以下五点意见:
一、长时间工作后休息
虽然在运输署2007年7月修订的「巴士车长工作时间指引」(「指引」)规定车长工作6小时后最少应休息30分钟的权利,但公司会以各种方法剥削休息时。工会希望政府能够加强巡查,使巴士公司不能使用漏洞来欺压车长。
二、到站后休息时间
工会近期进行一项调查显示,巴士车站的员工休息室及配套设施严重不足,车长难以休息。在调查的巴士车站,接近六成(56.5%)沒有洗手间;巴士车站设有休息室和茶水间的比率分別为39.9%和38.4%;绝大部份(97.8%)车站沒有饭堂或翻热饭盒设施。
三、用膳时间
九巴公司长年沒有提供合理的用膳时间给车长,迫使他们只能利用每更半小时的休息时间来解决膳食问题。对此,工会认为巴士公司必须及早改善安排,使车长们能够得到合理的用膳时间及得到较多休息机会。
四、两个更份的间距
巴士公司一直未能妥善处理车长编更问题。运输署近期有意将两个相连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由不少于9.5小时增至10小时。这项建议对于不少驾驶「两味车」(即在早、晚两段繁忙时间)的车长产生很大影响,问卷调查显示,超过八成(82.3%)的车长认为应当维持现状。工会希望运输当局处理有关事宜时要灵活、通盘考虑问题,制定切合车长需要的规定。
五、惩治机制
虽然运输当局在制定或修订「指引」后,会发放给巴士公司去执行,但巴士公司很少遵行,甚至取巧欺压司机,降低了「指引」的效用。对此,工会建议,运输当局应规定巴士公司定期提交执行「指引」的报告,并要派员实地抽查,以及严厉惩治违反「指引」,确保巴士公司负起应有责任。
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 电话:2519 0110
九龙巴士分会、城巴分会、龙运巴士分会、新大屿山巴士分会 电话:2782 6630
新世界巴士分会 电话:2563 1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