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议员就监管儿童和青少年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向政府提问:
据报,婴幼儿沉迷手机,会为其带来社交剥夺、睡眠剥夺、注意力碎片化和上瘾等伤害,不利其运动、精细动作、语言、认知和社交等能力的发展。澳洲早前立法禁止16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社交媒体平台,而国家衞生健康委员会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亦指出,0至3岁的婴幼儿应当不接触任何形式的视屏类产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会否参考国家、澳洲及其他地区的经验,立法限制或禁止0至3岁婴幼儿使用电子屏幕产品;
(二)
政府会否考虑制订中小学生及青少年使用电脑及网络的相关指引;及
(三)
鉴于有意见认为,家长应通过亲子交流等方式,帮助婴幼儿习得人际交流、情感表达及考虑他人感受等能力,政府会否考虑向社会宣传儿童远离电子屏幕产品的重要性,并为家长提供谘询渠道,以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