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护卫及物业管理从业员总会、物业管理行政及文职人员协会、香港物业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协会、政府及公共机构保安人员协会的代表和香港工会联合会副理事长谭耀宗总共10人於7月18日约见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健仪,反映业界反对物业管理再培训学员须重考技能测试的意见。
香港护卫及物业管理从业员总会副主席梁树根指出,本年4月1日实施《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修订準则,有关修订(申请人无须透过未来僱主聘用证明而可直接申请许可证)对僱员有直接的得益。这明显是方便了有需要的僱员办理入职手续,提高了就业机会,亦有助减低僱员与僱主之间的争执。
不过,最近因新修订条例而衍生出一个有违背原修订精神的问题,值得有关当局认真考虑及予以改善。过往,希望入职的僱员,只要修读认可机构开办的有关训练课程,尤其是僱员再培训计劃的标準保安及物业管理基础课程,加上準僱主的证明,即可申领许可证。但根据新修订条例,於2004年4月1日开始,修读完有关课程,还必须接受由职业训练局提供的技能测试,合格才可申领有关证件。对有关修订,工会表示强烈的不满。
众所周知,现时不少新入职僱员都是修读完僱员再培训计劃下的标準保安及物业管理基础课程。有关课程及导师都是经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严格审批(2003年4月1日开始由职训局审批)并有专人到中心进行非定期巡查及监察,而课程完结时,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而有关考试内容亦经批核机构审查批准。行业内不少公司对有关训练的质素都持肯定的态度。因此经如此严格机制训练出来的学员还要再参加职业再训练局的技能测试,箇中原因实在令人费解。但从僱员职业权益的角度考虑,修例强行要已接受认可训练的人士再另付费用参加职训局提供的技能测试,既於理不合,亦阻碍了员工入职的机会,完全有违最初修订条例的精神。
物业管理行政及文职人员协会主席吴水强表示,现时新修订条例架床叠屋,既浪费政府资源,又令僱员百上加斤,工会要求要从速检讨有关条例,让已接受认可训练课程之人士豁免入职之技能测试。
刘健仪回应工会代表的意见时表示,职训局由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底负责制定品质管理计劃,审核及规管培训机构的课程。届时接受认可训练课程的人士就可以不用考技能测试。
出席会议的业界代表包括香港护卫及物业管理从业员总会副主席梁树根,秘书余添,物业管理行政及文职人员协会会长吴水强,副会长吴丽清、吴家业,香港物业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协会主席陆伟成,政府及公共机构保安人员协会主席陈宪昌和工联会联业再训练中心副总幹事黄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