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工会关注食肆结业欠薪情况
饮食业职工总会(工会)关注营运情况欠佳及无法承受大幅加租的酒楼食肆会於新春后相继结业,工会了解所得,全港超过30间酒楼,另不少中小型餐厅食店已成为「高危一族」,数千名雇员随时失业。工会呼吁雇员若被欠薪及察觉食店有倒闭危机,应尽早联络工会(2390 4389)。
工会主席袁福和估计超过30间酒楼食肆因经济问题、欠薪、无法承受大幅加租、甚至突然收到领汇不续租的通知,可能於春节前后相继结业,其中4成属领汇管理物业下的酒楼。部份酒楼集团正力撑经营至3至5月,赚取春节旺市后才关门。
据工会了解,部份中小型食肆及餐厅同样承受不起大幅加租而随时结业,未来几个月可能会有不少饮食业从业员加入失业大军。
袁福和表示,2003年「沙士」肆虐至今,经济虽然转好,市道回复畅旺,但食肆仍面对不少经营困难,除面对业主大幅加租外,人民币升值导致来货及原料价格飇升,亦令食肆无法承担,形成欠薪结业情况。一直与雇主共渡时艰的雇员,工时由「沙士」前每天10小时延长至14小时,人工却仍然处於偏低水平,而员工为求有工开,即使合理权益受损仍哑忍,问题有需要正视。工会提出以下建议:
1. 强烈建议设立行业保证金制度:
l 基於饮食业是滥用破欠基金的高危行业,认为对饮食业徵收较其他行业高的商业登记费,或强制规定所有食肆经营者就雇员的法定权益提供银行保证书,设立行业保证金。
l 保证金可用作垫支遣散费、欠薪及所有的法定赔偿。
2. 修改《雇佣条例》,令董事负上欠薪刑责:
l 政府应修改《雇佣条例》第63C、64B条,列明雇主如无合理情况下拖欠雇员工资,即属违法;
l 该董事局董事或相关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欠薪,必须负上刑责,可被处罚款35万及监禁3年。
3. 加强执法:劳工处应加强执法,对违法雇主即时检控,严打欠薪及滥用破欠基金。
200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