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意外反映渠务署监管不力
促严惩违规者 政府加强巡查
工联会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及香港
代表指出,早前发生的沙井意外导致两名工人死亡事件,反映政府执法不严,渠务署在事件上责无旁贷,故提出多项建议:
1. 若事件中证实有人蓄意隐瞒和违规作业,必须作出严惩;
2. 将非法外判的二判逐离地盘;
3. 政府应加强巡查,对违规者发出即时停工指示,尤其是分判层次较多的高风险工程,并确保承建商做足安全措施下才可施工;
4. 促部门从速检讨现时的安全监管机制,建议渠务工程必须在合资格人士直接监督下才可施工;
5. 劳工处与渠务署应建立紧密的沟通机制,做好监管工地安全和打击无良雇主的工作;
6. 规定承建商进行渠务工程时必须申报,部门应派员检查工地;
7. 加强宣传及提高职业安全意识,立法保障工人在欠缺安全措施及工作环境下拒绝工作的权利;
8. 政府应尽快研究与实施渠务工程的科学施工方法,向渠务工程零意外的目标进发。
黄志强表示,事发后已下令属危险工种的渠务工程,只可分判一层,并承诺短期内聘请独立专家,检讨渠务工程的安全程序。
200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