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最低工资标准工时立法 要求尽快修改佣金条款
临近10月,施政报告公布在即,劳工界积极地向政府表达对最低工资立法及佣金修例的诉求。工联会权益委员会9月13日就争取「最低工资立法」及「佣金问题修例」举行申诉大会,逾百名工会负责人及工友冒雨出席,亲身向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张建宗反映有关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
申诉会於工人俱乐部8楼礼堂举行。席间,工联会权益委员会副主任冯坚础向张建宗送赠鸟笼,笼内贴有「最低工资立法」、「佣金条款修订」的两张纸条。寓意「最低工资立法」、「佣金修例」两项劳工界所关心的议题正被困住――处於胶著状态。因此劳工界要求政府尽点绵力,打开鸟笼释放它们,支持有关立法及修例事宜,以改善基层劳工的苦况。
15名工会负责人和工友,先后亲述真实个案,反映保安、电器零售、财务策划顾问、旅游、运输物流、饮食、家务助理等不同行业,受到菲力伟个案影响的苦况。当中,一名任职百货零售业的黄女士,在今年3月紧接菲力伟案后向雇主追讨欠薪,受到判例影响,不单损失数万元赔偿,更遭裁判官斥责未有按判例计算索赔,令黄女士受到双重寃屈。
财务策划专业人员协会陈先生投诉,从业员很多都没有底薪或者底薪微薄,兼且佣金亦是分期支付。受到案例影响,雇主在雇员离职前,提出雇员在半年内不准加盟对手或接触旧客户等不合理要求,否则拖延发放、甚至取消佣金。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主任陈婉娴指出,财务策划专业人员知识水平较高,尚且受到雇主不合理的欺压,其他弱势行业工友的情况更惨,政府必须协助。
张建宗承诺,尽力在年底前向立法会提交修例草案,明确将佣金计算入假期工资等法定权益,恢复法例於1997年修订的原意。
他又表示,修例会采纳劳工顾问委员会劳方代表叶伟明的建议,将佣金计算办法订为「雇员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这样对劳资双方都更为公平。
最低工资立法问题是申诉会另一焦点。多名工会代表和工友先后争取发言,反映受到雇主不合理压低工资,为了自食其力,亦尽量争取就业。从事保安工作的李女士表示,即使政府为屋邨外判合约订出标准工时和工资,但月薪3,000元、每日12小时的保安工作亦难觅到。亦有工会代表举出个案,指一名在受政府资助机构工作的运输工人,每月工资仅得2,000余元,令人难以相信政府提出「约章」方式可以落实最低工资。
制衣业职工会代表透露,有个案显示无良雇主利用政府「工作试验计划」、「中年就业计划」,滥用政府的资助,目的是压低工人的薪金。
社区、社会及个人服务业总工会代表指出,在元朗区有「三多」,即是「新移民多」、「穷人多」,以及「死得人多」。很多在区内工作的清洁工议价能力低,面对雇主无理剥削,有时亦只能哑忍。
劳顾会劳方代表叶伟明更要求工友即场举手向张建宗清晰表明,反对政府以「约章」方式推动最低工资,得到所有工会代表和工友的热烈支持。
200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