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区「两个产生办法」作出了决定,本会发言人认为:
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是根据行政长官的报告,在广泛听取香港各界、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审议後作出的。
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及基本法规定的政制发展原则。事实上,本港社会对政制发展的步伐有很大分歧,争论持续。这不利於本港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明确了政制发展的方向和範围,为社会进行理性讨论提供了基础,有利於减少争拗,逐步形成共识,有利於香港政制的发展,有利於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市民福祉。本会发言人表示支持。
香港特区的选举办法应在基本法的框架内稳步健康地发展,循序渐进,最终达致「两个产生办法」全面普选的目标。期望社会各界对此进行理性和务实的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本会将与社会各界一起,为实现此目标而努力。本会各属会将积极搜集会员工友对政制发展的意见,彙集後向特区政府反映。
希望特区政府进行广泛的谘询,听取社会各界和各阶层的意见,制订出既能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有利於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又能反映社会诉求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