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定在多个行业设立资歷架构,提升劳动人口的竞争力。在2004年7月3日立法会会议上,李凤英议员就“僱员资歷架构”提出动议,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陈婉娴对议案提出了修订,工联会立法会议员谭耀宗在发言时表达了工联会职业训练委员会的立场:
我们不反对成立资歷架构,但是前提条件必须是资歷架构不能影响现时约一百万名、中三程度以下的非技术或半技术劳工的就业。政府在制定资歷架构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做好谘询工作,全面向工会、商会及相关团体进行谘询。由於资歷架构牵涉广泛,政府应充分谘询业界意见,特别是行业工人的意见。要得到行业工人认同和支持下,才可以尝试推出资歷架构。
第二,政府应按照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以职业技能为本的资歷架构,以切合本地社会的实际所需。环顾当今世界,职业资歷与学术资歷同样重要。由於职业资歷与学术资歷完全不同,因此在制定资歷架构时,切勿硬套学术资歷,加设过高的学歷要求。而应根据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职业技能要求和标準。
第三,政府在推行资歷架构时,应首先在技术含量高,或条件具备的行业进行研究。此外,资歷架构的分级应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并要考虑与内地和外国的资歷架构相接轨。
第四,政府应为现职员工设立一套完善的豁免机制。根据二零零一年的人口普查,香港的劳动人口中,37%的人士只具初中或以下程度的教育水平。一旦推行资歷架构,就会对现职的低学歷员工带来猛烈的冲击。员工担心可能失去工作或面对减薪,年资长或工资高的僱员尤为忧虑。
由於现职员工拥有相当的工作经验和技能,设立豁免制度是合情合理的。而过往不少行业在实行发牌制度的同时亦设立豁免制度。若日後资歷架构全面落实,也应该容许僱员可以透过直接参加评核而获得资歷认可,而不应硬性规定要先参加培训课程才可获得。
第五,为鼓励僱主支持资歷架构,政府应考虑订定其他配套措施。政府应利用税务优惠及宣传教育,鼓励僱主给予僱员进修假期,推动僱主支持僱员参与学习,从而提升员工的技能。在财政方面,政府则应利用外佣税来资助技能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