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放宽活家禽零售业工人报读再培训课程限制
(2004年10月24日)
政府於本年初因应亚洲地区爆发禽流感,停止输入活家禽,令家禽零售业工人的生计大受打击,再加上政府准备推行中央屠宰政策,工友的就业前途更是不堪设想。有鉴於此,政府曾与业界多次商讨,研究如何解决业界的困境。为长远地解决工友的就业问题,经工会的强烈要求,政府最终采纳提供再培训及一万元特惠金补偿为解决方案。该方案得到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同意并予以通过。
然而,鸡鸭业职工会(下称工会)认为该方案存有不少问题,令很多确实有需要的工友,竟未能纳入受惠之列。工会已多次就方案内容向食物环境卫生署提出修改建议,惟食物环境卫生署表示因方案内容经由立法会批准,遂不可随意变更。
现时该计划已实施三个多月。根据食物环境卫生署的数据显示,只有六十多位工友获核实能受惠於此计划。事实证明,众多工友被方案内不合理的内容拼弃於门外,致使现在既无法开工,又缺乏机会接受训练。他们遇到如此不合理的对待,归根究底都是因为政府的政策所导致,政府在情在理也必须向他们负责。
为此,工会10月24日特举行记者会,要求食环署把握在新一届立法会开展工作的时机,重新考虑修订方案,使工友获得应有的培训机会。
工会指出,现处於失业或停工状态达十个月的二千多名工友之中,只有六十多名符合有关条款的要求。这完全反映方案内容并未体现行业的特性及工友的现实状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 符合申请条件的第一个资格为在「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至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的一年内在活家禽零售业从事全职或兼职工作至少九十天」并提供相关证明。现实的情况是,活家禽零售业工人流动性大,多以「散工」为主,而且行内的知识水平普遍不高,所以雇佣双方甚少有订立书面的雇佣契约。因此,要证明雇员是该店铺的从业员存在非常大的困难。
(二) 符合申请条件的第二个资格为「活家禽零售商向食物环境卫生署提交终止街市家禽档位租约或退还获准售卖活家禽的新鲜粮食店牌照或放弃牌照上售卖活家禽的批准申请时,仍继续从事活家禽零售工作」。事实上,活家禽零售商明显地对政策产生误解,一方面对行业前景仍采取观望态度,就算档位已停业也选择不交回牌照。在这情况下,雇员明显没有机会再开工,但仍不符合规定。另一方面,雇主害怕要面对劳资纠纷,不肯为雇员证明雇佣关系,最终令处於失业和停工状态的员工无法符合申请要求。
基於上述情况,鸡鸭业职工会建议食环署重新修改赔偿鸡鸭工友的方案:
一、准许雇主未交牌、但事实上已遭雇主解雇或已停工的工友获报读两个月再培训课程的资格;
二、容许由工会证实难以核实雇员身份的鸡鸭业散工工友的资格。